企業貸款、房屋轉增貸償貸款http://www.24bank.com.tw/

作者: 記者林淑慧╱台北報導 | 中時電子報2012年8月28日 上午5:30

 

工商時報【記者林淑慧╱台北報導】

美國政府為避免動用納稅人的錢,以拯救破產銀行,已要求總資產逾500億美元的銀行及金融公司提出「清理計畫」,一旦經營陷入危機,美國政府得以順利進行清理,並依破產法進行破產程序。

資誠稅務法律服務副營運長吳偉臺表示,台灣的銀行業(金控)如果在美國境內設有分行、代辦處或是金融公司,或是在美國境內對銀行具有控制權,美、台兩地合併資產逾500億美元時,就須受此法規的規範。

資誠指出,第1波適用銀行已於今年7月提出清理計畫,第2波與第3波適用銀行和金融機構,分別應在2013年7月1日與2013年12月31日提出,估計台灣的銀行業最晚應在明年年底前提出清理計畫。

據了解,包括第一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國泰世華等大型銀行,均適用此項法令規定,均須揭露銀行投資部位、組織架構、資產質押對象評估等項目的清理計畫。

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陳相儒指出,清理計畫為金融業界視為是銀行的「生前遺囑」,一旦銀行瀕臨破產,公權力即可依據計畫,快速介入並善後。

資誠強調,由於清理計畫要求銀行提出詳盡的退場規劃,如果無法提出完善計畫,可能遭受更嚴格的管制,甚至被要求拆分資產或營業,建議符合此項法案的銀行業者及早因應,以避免可能衝擊。

普華合夥律師楊敬先指出,金融業者的清理計畫,內容應包括風險管理措施,公司持股架構、資產、負債等資訊,以及不同有價證券交互擔保的情形,及該公司設定擔保權對象的決定過程等,並須定期向美國的金融監管委員會、聯準會(Fed)聯邦存款保險公司(FDIC)呈報。

陳相儒表示,Fed和FDIC在審閱後,若共同認定該清理計畫,無法使公司依破產法順利獲得清理,將要求公司在一定期限內,重新提交方案。否則,Fed及FDIC將在諮詢金融監管委員會後,可共同指定該公司的特定資產或營業進行分割,使該公司順利依破產法進行清理,因此銀行業者應及早因應。


提供貸款、信用貸款、企業貸款、房屋貸款、汽車貸款、二胎代償、房屋轉增、餘額代償、公司貸款、負債整合、機械租賃 楊先生 0932-123-336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24h信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